Information disclosure
信息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 职业卫生 > 2020年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 联系人:游 伟 13871878569
  • 电话:0712-2860556
  • 邮箱:hbadzyws2013@163.com
  •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高新开发区六合工业园共青路特1号
2020年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430次 发布时间:2020-12-10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研发基地建设地点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未来科技城

生产基地建设地点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通江二路

项目简介

年产各类锂电池及系统5.9479亿Wh生产规模

企业联系人

姚刚

项目负责人

朱辉

报告编制人

管维庆、熊保国

调查人员

——

调查日期

——

采样人员

——

采样日期

——

检测人员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较重

  评价结论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

本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锂离子电池制造C384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原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结合本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较重的建设项目。

2  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氢氧化钠、硫化氢、氨、氟化物、钴及其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石墨粉尘、炭黑粉尘、电焊烟尘、铝金属尘、其他粉尘、铜烟、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激光、X射线、β射线、噪声、高温等。其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钴及其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石墨粉尘、炭黑粉尘、氟化物、激光、X射线、β射线、噪声

3  分项评价结论

总平面布局评价结论:本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评价:本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建筑卫生学评价:本项目的采光、照明、通风、隔声设计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的要求

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本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配置的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本项目配备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本项目拟设有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辅助用室评价:本项目拟设置厕所、休息室、更/存衣室、集中沐浴室等,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评价:本项目拟制定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并建立职业安全监督制度,需加强警示标识的管理,进一步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基本符合《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的要求。

4  评价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只要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切实地落实本报告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完善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在项目投产运行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本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国家、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建议措施

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资料中内容,从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平面布置等均体现了防治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措施内容;但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情况在上述资料中不够明确,为使项目建成运行达到更好的职业病的防治效果,本评价参照类比项目、结合本项目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果,提出了以下补充建议:

1  防尘毒和X射线、β射线补充措施

1.1 针对类比项目正、负极搅拌和分切机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正、负极搅拌装置投料口设置局部吸尘罩;需选用噪声较小的分切机,安装减振基座。

1.2 建议本项目在打标区和研发区等产生毒物的发生源处设置局部通风装置。

1.3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1.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X-Ray检测设备、X射线面密度在线测控系统、β射线面密度在线测控系统,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装置应设置有安全联锁装置,门误开时,射线无法发射;

2)安装验收装置上、前、后、左、右五个表面射线剂量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3)对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操作安全教育,并进行相关防护知识培训。

另根据职业卫生放射防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划要求,建议补充下列措施:

1)为放射设备办理相关许可证书,现场配备含铅防护服;

2)每年邀请有资质机构对作业现场开展射线剂量检测,保证作业场所工作人员受照剂量符合国家限值;

3)现场接触射线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同时开展放射健康监护(每两年1次),要求监测率、监护率均达到100%

4)对射线接触人员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5)操作人员必须无相关职业禁忌证,持证上岗,配备个人剂量计及含铅防护服。

在设计阶段,建设单位针对本项目电离辐射防护设计,需进一步考虑辐射防护铅当量、个体防护、时间防护等因素。

2  施工期方面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措施:

1)噪声预防控制措施:

声源控制:在各种机械设备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和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

传播途径的控制:在室内用多孔材料进行吸声或对发声的物体、场所与周围进行隔绝。

工作人员的防护: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施工工作人员应建议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

2)粉尘预防控制措施:

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上方、地面料斗等处安装吸尘罩,控制粉尘的逸散。

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木屑除尘措施:在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

洒水措施:现场清扫时先进行洒水,以防止扬尘。

3)振动预防控制措施:

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分振动被隔振装置所吸收;

改革生产工艺,降低噪声;有些手持振动工具的手柄,包扎泡沫塑料等隔振垫,为接振工人(如钻机工、凿岩工等)配发防振手套等。

4)生产性毒物预防控制措施:

施工时存在少量的焊接时产生的锰烟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口罩。

防苯系物等毒物措施:喷漆时,打开门窗,通过自然通风防止苯系物等毒物中毒。

除工程防护措施以外,针对接触的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施工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防尘、防毒口罩、防噪声耳塞,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者,及时调离禁忌岗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期间的职业健康管理,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强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了解并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加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职业病管理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急救箱、担架、通讯工具等急救设施。

3  个人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3.1建议项目建成投产后参照类比项目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为工人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同时为为直接接触电解液、NMP的人员和污水处理人员配备防护眼镜;为X射线、β射线的人员配备个人辐射剂量计、含铅防护服等。

3.2个体防护作为保障作业人员免受职业病危害的最后防线,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使用时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公司应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同时,还应加强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现场正确使用与佩戴

4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4.1 污水处理站针对硫化氢急性中毒需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设备、防毒面具和送风式呼吸器。员工进入污水处理池进行清淤作业,可能接触到高毒物质硫化氢,应严格按照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前需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

4.2设立应急撤离通道的同时,应设立醒目的撤离通道方向指示牌及应急照明设施,并为方向指示牌设置照明设施;现场急救用品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响应制度,针对高温中暑、化学物质(硫化氢)导致的急性中毒、化学品(氢氧化钠、电解液等)灼伤皮肤眼睛等急性损伤事故定期组织演练

5  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5.1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2]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数的员工安排全员体检。

5.2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一人一档。

6  其它补充措施

6.1 本项目X-Ray检测设备、β射线面密度在线测控系统所在区域属于放射性区域,应加强管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6.2本项目应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金进行概算并细化,主要包括:专项经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费、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职业病专项投资的要求。

6.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在生产车间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用人单位需委托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设计生产车间警示标识和告知卡的种类和设置位置。

6.4 本项目房间空气洁净度一般为7-9级时,建议采用非单向流;空气洁净度为7级的房间,换气次数15-25/h空气洁净度为89级的房间,换气次数10-15/h

6.5 本项目制片段(正、负极搅拌、涂布、辊压、分条、模切)所在车间的车间卫生等级为2,工作服、便服需分柜存放,同时应设置车间浴室。

6.6 针对生产工艺流程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区管理,明确提出不同区域针对性管理要求(颜色分区、进出入管理等,如放射设备管理、控制区)。如电离辐射区域、正负极材料投料搅拌区域等危害严重的区域,可设置成红色,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6.7该拟建项所在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完善职业卫生制度,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并从执行和资金上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将职业危害降到最低。

7  告知性建议

7.1 本项目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7〕第90号令),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严格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责任,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等工作。

7.2 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完成后,该企业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等相关工作。

7.3 在本项目竣工完成后,该公司需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a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b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c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

d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7.4在本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与调离到本岗位的作业人员签订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告知书中应包含作业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其防护措施等内容。

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