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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百白破联合疫苗车间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310次 发布时间:2020-04-10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百白破联合疫苗车间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新建百白破联合疫苗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

项目简介

主要生产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7000万支/年,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2000万支/年,破伤风疫苗200万支/年。

企业联系人

秦汉

项目负责人

朱辉

报告编制人

熊保国、管维庆

调查人员

——

调查日期

——

采样人员

——

采样日期

——

检测人员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较重

  评价结论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

该拟建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原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2.  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活性碳粉尘、其他粉尘、甲醛、盐酸、氨、臭氧、乙酸乙酯、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其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醛、盐酸、氨、臭氧、乙酸乙酯、噪声

3 . 分项评价结论

总平面布局评价结论:该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同时确保了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布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评价: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建筑卫生学评价:拟建项目的采光、照明、通风、微小气候设计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检查表法分析,该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配置的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该拟建项目按照类比项目配备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分析,该拟建项目拟设有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辅助用室评价:该拟建项目拟设置厕所、休息室、更/存衣室、沐浴室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评价:该拟建项目拟制定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并建立职业安全监督制度,需加强警示标识的管理,进一步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基本符合《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的要求。

4 . 评价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及对该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该拟建项目只要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切实地落实本报告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完善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在项目投产运行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该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国家、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建议措施

根据该拟建项目提供的资料中内容,从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平面布置等均体现了防治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措施内容;但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情况在上述资料中不够明确,为使项目建成运行达到更好的职业病的防治效果,本评价参照类比项目、结合该拟建项目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果,提出了以下补充建议:

1.  防尘毒和噪声补充措施

1.1 由于类比项目采用臭氧消毒后,臭氧超标,建议使用臭氧消毒车间需合理设计风机机械通风量,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者延长机械通风的时间。

1.2车间配备便携式臭氧检测仪和过氧化氢检测仪,待车间过氧化氢和臭氧浓度低于限值以内在进入车间作业。

1.3 该拟建项目盐酸溶液、甲醛溶液、氨水等易挥发液体的配置作业建议在通风橱中进行。

1.4 对类比项目噪声超标的包装机,选用低噪声、自动化程度高的包装机,减少瓶与机器的碰撞。

2 . 施工期方面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措施:

1)噪声预防控制措施:

声源控制:在各种机械设备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和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

传播途径的控制:在室内用多孔材料进行吸声或对发生的物体、场所与周围进行隔绝。

工作人员的防护: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施工工作人员应建议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

2)粉尘预防控制措施:

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上方、地面料斗等处安装吸尘罩,控制粉尘的逸散。

木屑除尘措施:在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

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

洒水措施:现场清扫时先进行洒水,以防止扬尘。

3)振动预防控制措施:

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分振动被隔振装置所吸收;

改革生产工艺,降低噪声;有些手持振动工具的手柄,包扎泡沫塑料等隔振垫,为接振工人(如钻机工、凿岩工等)配发防振手套等。

4)生产性毒物预防控制措施:

施工时存在少量的焊接时产生的锰烟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口罩。

防苯系物等毒物措施:喷漆时,打开门窗,通过自然通风防止苯系物等毒物中毒。

除工程防护措施以外,针对接触的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施工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防尘、防毒口罩、防噪声耳塞,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者,及时调离禁忌岗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期间的职业健康管理,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强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了解并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加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职业病管理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急救箱、担架、通讯工具等急救设施。

3.  个人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个体防护作为保障作业人员免受职业病危害的最后防线,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使用时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公司应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同时,还应加强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现场正确使用与佩戴

4 .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4.1针对化学品中毒酸碱灼伤等急性损伤事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指定专人对应急救援设施(冲淋洗眼器、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药箱药品)定期维护保养

5 . 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5.1该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2]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数的员工安排全员体检。

5.2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一人一档。

6.  其它补充措施

6.1该拟建项目应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金进行概算并细化,主要包括:专项经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费、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职业病专项投资的要求。

6.2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在生产车间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3  该拟建项目设置空调系统,应保证非洁净室人均新风量≥30m3/h洁净室的人均新风量≥40m3/h。洁净室净化空调系统进行室内微小气候调节,使室内温度常年保持在22±1℃,相对湿度常年保持在45±5%,新风气流保持约0.3m/s的风速。

6.4该拟建项目原液吸附间为A级区,应采用单向流气流流型

6.5 车间的外部排风口应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向(相对于送风口),与送风口的直线距离应大于12 m,应至少高出建筑的顶部2 m,应有防风、防雨、防鼠、防虫设计,但不应影响气体向上空排放。

6.6 应在病原微生物的防护区送风和排风管道的关键节点安装生物型密闭阀,必要时,可完全关闭。应在实验室送风和排风总管道的关键节点安装生物型密闭阀,必要时,可完全关闭。

7  .告知性建议

7.1 该拟建项目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7〕第90号令),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严格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责任,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等工作。

7.2 在该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完成后,该企业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等相关工作。

7.3 在该拟建项目竣工完成后,该公司需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a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b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c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

d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4.7.4在该拟建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包含作业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其防护措施等内容,并进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