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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型自动喷涂线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环保型自动喷涂线 | |||||||||||
建设单位 | 湖北恒昌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建设地址 | 孝昌县澴西工业园兴业大道7号 | |||||||||||
项目简介 | 年产铜杆10万吨 | |||||||||||
企业联系人 | 吕梅 | |||||||||||
项目负责人 | 杨欢 | 报告编制人 | 余佶特、管维庆 | |||||||||
调查人员 | 杨欢、肖强 | 调查日期 | 2019.11.03 | |||||||||
采样人员 | 余佶特、管维庆 | 采样日期 | 2019.11.03 | |||||||||
检测人员 | 吴笛、张乐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吕梅 |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 较重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结论如下: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分类,该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中的表面处理工序(喷涂),该项目所使用原辅料四防漆、涂料、胶、120#溶剂汽油、乙酸乙酯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树脂粉尘)、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乙酸乙酯、甲醛、噪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的相关规定,结合生产工艺及生产状况,判断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详细信息如下: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树脂粉尘)、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乙酸乙酯、甲醛、噪声。 该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应关键控制岗位见下表。
3)该项目能够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济技术等合理布局;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物流顺畅、短捷。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生产设备依照工艺流程及要求进行布局,物流合理、便捷,功能划分明确;将有职业病危害工序、无职业病危害工序进行合理布局,有效地避免了工序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互影响,满足生产和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 4)该项目设置有防毒、防尘、防噪声设施,这些防护设施设置正确、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减弱了作业人员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和浓(强)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 5)该项目依托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已有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制订的管理制度合理可行,管理体系运行正常,配置的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现场佩戴情况一般,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基本能满足职工劳动保护的要求,基本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 6)该项目建筑结构合理,考虑了保暖、通风、照明和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有关要求。 7)项目车间卫生特征为3级。该项目辅助用室设置齐全,其设施数量与位置分布基本能够满足工人生活和保健的需求,本次辅助用室共检查6项,其中5项《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1项不符合,不符合项内容为该项目设置的更衣柜,便服、工作服未依照要求同柜分层存在,且数量不足。 8)该公司有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备有专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运行有效,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经费未单独列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9)该项目采用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合理、规范,选择的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机构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组织3名接害员工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率为100%,但体检项目不缺,缺少针对接触溶剂汽油必检项目心电图、血清ATL、血糖。基本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总平面布局、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建筑卫生学、职业健康监护等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若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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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措施 | 1. 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 1.1 加强调漆室现场管理,调漆过程中搅拌桶应盖好盖子,使用后漆料桶及溶剂桶应密封盖好,使用完的漆料桶及溶剂桶应及时清理出危化品仓库。 1.2 本次评价检测是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情况下进行的,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若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正常开启,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为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建议该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常开启,严禁在防护设施未开启情况下进行作业,同时,企业应定期对防护设置进行检维修和清理,尤其是对过滤网进行定期清洗,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关检维修记录。 1.3 建议该项目对已设置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定期进行检定,确保其运行正常,有效。 2. 个体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该项目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较为齐全,管理规范,建议企业应加强有关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和现场使用情况的监督,保证个体防护用品取得良好的防护效果。 3.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3.1 该项目应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第二十条的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2 建议该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3 该公司有落实员工上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但体检项目不全,建议该公司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数和项目应全面。同时,应依照相关要求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有签收记录。在岗位期间职业健康体检见下表。
3.3.4 建议补充更衣柜,该项目应依照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要求,设置更衣柜,一人一柜,便服、工作服可同柜分层存放。 3.5 该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的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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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