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人:游 伟 13871878569
- 电话:0712-2860556
- 邮箱:hbadzyws2013@163.com
-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高新开发区六合工业园共青路特1号
应城市菲瑞诺化工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 应城市菲瑞诺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 | 应城市菲瑞诺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建设地址 | 湖北省应城市长江埠发展二路 | ||||||||||||||||||||||||||||||||||||||||||||||||||
项目简介 | 生产规模为210000m3/h氢(53000Nm3/h氢+20万t/a合成氨+40万吨/年甲醇) | ||||||||||||||||||||||||||||||||||||||||||||||||||
企业联系人 | 刘涛 | ||||||||||||||||||||||||||||||||||||||||||||||||||
报告编制人 | 朱辉 | 报告审核人 | 张晶 | ||||||||||||||||||||||||||||||||||||||||||||||||
现场调查人员 | 熊保国、管维庆 | 调查日期 | 2019.12.03 | ||||||||||||||||||||||||||||||||||||||||||||||||
现场采样人员 | 龚遂、戴恒、熊保国、鲁燕 | 采样日期 | 2019.12.03-2019.12.05 | ||||||||||||||||||||||||||||||||||||||||||||||||
实验室检测人员 | 吴笛、张乐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涛 |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 严重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应城市菲瑞诺化工有限公司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得出如下结论。 1 . 分项结论 应城市菲瑞诺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见表12-1。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分类,该公司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原国监总安健[2012]73号),判断该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类别为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结合该企业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确定该企业为风险类别严重的企业。 综上所述,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等;工作场所设置有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辅助用室设置情况基本符合要求;企业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已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控制作用。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进而降低职业病危害发生风险。
| ||||||||||||||||||||||||||||||||||||||||||||||||||
建议措施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对应城市菲瑞诺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综合分析,针对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防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1.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议 1、粉尘、噪声是该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关键因素,作业场所各作业岗位40h等效声级超标,粉尘浓度较大,该公司应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和防护耳塞,加强以上岗位个体防护用品现场佩戴的管理,并适当减少工人接触时间。 2、定期清除脉冲除尘器布袋积尘,确保其除尘效果。 3、建立清扫制度,每天对地面、设备积尘进行清扫。 4、建议投料和包装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作业。 5、针对夏季高温危害,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①供给高温作业人员含盐饮料和补充营养,每人每天3-5升含盐饮料,饮料含盐量以0.15%~0.2%为宜。②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排出职业禁忌症。③组织措施:加强领导、改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高温作业标准。在炎热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加强轮换作业,保证高温作业人员夏季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 2 . 个体防护用品措施建议 1、公司应为生产车间作业人员配备SNR29dB(A)的防护耳塞。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佩戴。 2、该公司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发放到现场佩戴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加强有关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领用者应在个人用品发放台帐上签字,不得代领代签。 3. 应急救援措施建议 1、该公司已制定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建议该公司应针对高温中暑、化学品中毒等急性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2、该公司应定期组织工人(特别是新员工)学习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相关急救常识、急救方法等。 3、磷酸储罐、搅拌釜等密闭空间具有缺氧和易中毒的危险性,人员一旦进入这种未经通风和检测空间作业或者检维修时,就有可能发生缺氧的事故。故公司一旦有受限空间作业,提前采取通风换气、空气检测措施等。严格安装受限空间作业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操作。 4. 职业健康监护措施建议 1、用人单位在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的同时,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及时给与进一步明确诊断,并对明确诊断的职业病的劳动者应给予相应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建议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劳动者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3、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中的二级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及早发现职业损害,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该公司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的有关规定,每年组织工人到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单位实施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情况的职业健康检查,且体检率需达到100%,需复查人员及时安排复查,同时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开展体检。
5.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建议该厂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2、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在生产车间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该公司应增设“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厂区所设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所有区域时,应多设几个标志牌。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且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标志牌随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示、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3、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的有关规定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4、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对于新员工和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侧重于设备操作、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急救常识和急救方法、危害标示识别、事故应急报告程序、疏散路径和应急救援演练等。因工艺、设备、材料,或者调岗导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应重新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片、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档案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