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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湖北宇阳药业有限公司 年产68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298次 发布时间:2020-01-10

湖北宇阳药业有限公司

年产68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68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

湖北宇阳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应城市长江埠赛孚工业园区

项目简介

新建一座占地918平方的五层仓库,一座处理能力为800/天的污水处理站,5条产品生产线(年产200吨西洛他唑半成品生产线、年产3003-(2-氯代-1-氧代丙基)-[2H-1,3-苯并嗪-2,1'-环己烷]-4(3H)-酮(美罗培兰中间体)生产线、年产50吨缬沙坦半成品生产线、年产30吨瑞舒伐他汀半成品生产线、年产100吨阿托伐他汀中间体生产线

企业联系人

刘成

项目负责人

朱辉

报告编制人

熊保国、管维庆

调查人员

——

调查日期

——

采样人员

——

采样日期

——

检测人员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严重

  评价结论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

该建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划分为医药制造业中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该行业属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

综合分析该建项目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结合其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及其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该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该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无明显区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 . 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扩建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碳酸钠、氢氧化钠、一甲胺、乙酸乙酯、甲醇、尿素、硫酸、乙酸丁酯、四氢呋喃、苯、甲苯、二甲苯、盐酸、氯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正己烷、正庚烷、叠氮化钠、二氯甲烷、环己酮、吡啶、二甲基甲酰胺、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弧光、电焊烟尘等。其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碳酸钠、氢氧化钠、一甲胺、乙酸乙酯、甲醇、尿素、硫酸、乙酸丁酯、四氢呋喃、苯、甲苯、二甲苯、盐酸、氯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正己烷、正庚烷、叠氮化钠、二氯甲烷、环己酮、吡啶、二甲基甲酰胺、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高温

3.  分项评价结论

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检查表法分析,检查了13项,2项基本符合,11项符合。该扩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配置的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分析;该扩建项目配备的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分析,该扩建项目设应急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综合性评价结论:本评价从法律法规符合性对扩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进行了评价,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 . 评价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及对该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该扩建项目只要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切实地落实本报告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完善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在项目投产运行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该扩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措施

根据该扩建项目提供的资料,从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平面布置等均体现了防治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措施内容;但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情况在上述资料中不够明确,为使项目建成运行达到更好的职业病的防治效果,本评价结合该扩建项目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果,提出了以下补充建议:

1 . 防护设施补充措施

1、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较为齐全,建议定期检查维护、维修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台账。

2、对4#车间尾气吸收系统定期进行检维修,更换管道、衬垫等,加强设备间连接处密封性;检查尾气吸收系统是否畅通,有无堵塞,保证其吸收处理效果。

3、针对高温作业采取以下防暑降温措施

技术措施: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合理布置热源,尽量将热源布置于车间外面;以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布置于天窗下面;以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下风侧;热源采取隔热措施;工作地点易于降温等。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隔热。采取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等进行通风降温,有条件的场所安装空调设施。

保健措施:①供给高温作业人员含盐饮料和补充营养,每人每天3-5升含盐饮料,饮料含盐量以0.15%~0.2%为宜。②加强个体防护,为高温作业人员配备高温防护服、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鞋盖、护腿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短时间在较高温度的场所作业可穿冰背心(如消防员)。③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排出职业禁忌症。④组织措施:加强领导、改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高温作业标准。在炎热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加强轮换作业,保证高温作业人员夏季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

2 . 个人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1、定期对防护眼镜、防噪耳塞、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进行检验评价,对防护效果不达标的及时更换。

2、开展人员防护知识培训,增强防护意识,对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正确指导和督促工人佩戴。

3、用人单位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公司配备有个体防护用品;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领用者应在个人用品发放台帐上签字,不得代领代签。

4、用人单位应为每个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供氧(空气)呼吸防护器未配备专用记录卡,记明药罐(盒)或供气瓶的最后检查和更换日期,以及已用过的次数等。药罐在不用时应将通路封塞,以防失效。

3 .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废水池、反应釜及储罐等密闭空间具有缺氧和易中毒的危险性,人员一旦进入这种未经通风和检测空间作业或者检维修时,就有可能发生缺氧的事故。故公司一旦有受限空间作业,提前采取通风换气、空气检测措施等。严格安装受限空间作业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操作。

2、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自身特点,专门制定甲类罐区溶剂泄漏专项预案。将周边有急救条件及能力的医疗单位列入外部医疗救援预案中,并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使其能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并完善急救箱药品的配置,以备应急使用。

3、妥善保存购买、安装的报警装置产品技术参数、操作使用方法、安装说明、检定证书等技术性资料,对报警器每年进行检定。

4、用人单位应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并将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公开告知周边企业,加强教育和宣传;完善职业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职业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确保企业对职业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 . 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1、建议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劳动者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人数应体检全面。另外需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特殊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视屏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 . 其它补充措施

5.1 该项目应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第二十条的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5.2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及公告栏的设置:在生产车间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3该扩建项目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制定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议该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完善职业卫生制度,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并从执行和资金上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将职业危害降到最低。

5.4 该扩建项目4#生产车间反应釜操作工、离心机操作工、备料工、烘房操作工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发生职业危害的风险水平除叠氮化钠、硫酸为高风险及尿素为低风险外,其他为中等风险,对低风险职业病危害因素(尿素)可继续维持现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定期进行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对中等风险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继续维持现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定期进行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每 3 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对高风险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叠氮化钠、硫酸)应首先执行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 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提供个人使用的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必要时进行定量风险评价;如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超标或工艺、材料设备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6  告知性建议

6.1 该扩建项目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7〕第90号令),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严格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责任,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等工作。

6.2 在该扩建项目竣工完成后,该公司需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a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b所有参与该扩建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扩建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c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d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6.3在该扩建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要包含作业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其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6.4 在该扩建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对招聘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或职业病,以合理安排作业岗位。

6.5 在该扩建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分期对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组织相应防护设施验收等相关工作。

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