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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湖北永鑫超薄岩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永鑫新材料厂房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266次 发布时间:2019-02-07

湖北永鑫超薄岩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永鑫新材料厂房新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湖北永鑫超薄岩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永鑫新材料厂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湖北永鑫超薄岩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滩工业园

项目简介

年产165万平方米超薄岩板、大规格陶瓷板生产线一条(约38万件的陶瓷板,一般规格为2.1m×1.2m,其余的根据购货方要求进行切割)。

企业联系人

易辉军

项目负责人

肖强

报告编制人

管维庆、熊保国

现场调查人员

——

调查日期

——

现场采样人员

——

采样日期

——

现场检测人员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严重

评价结论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分类,该拟建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的日用陶瓷制品制造(C307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监总安健[201273号)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为陶瓷制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行业因此,该拟建项目划分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2  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关键控制点

该拟建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釉料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乙酸乙酯、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其中,矽尘、其他粉尘(釉料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噪声、高温为该拟建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该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关键控制点和采取的防护措施见表

 拟建项目关键控制点和采取的防护措施

关键控制点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议

球磨机

矽尘、噪声

1球磨和喷雾干燥应尽量采用机械化、连续化作业。粉尘散发严重的工序不应设有定位操作工。2在球磨车间喂料口上方可加装旁侧吸气罩;在运输带上方加装风罩。3减少接触时间,佩戴防尘口罩,定期检测和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等措施降低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危害5、干燥塔、窑炉采用隔热材料进行热屏蔽,且布置在天窗下方。6、采取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等进行通风降温;同时加强个体防护,为高温作业人员配备高温防护服、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鞋盖、护腿等。7、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排出职业禁忌症。加强领导、改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高温作业标准。在炎热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加强轮换作业,保证高温作业人员夏季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8球磨机、搅拌机、振动筛、压力系统按工艺要求分别集中布置;生产设备安装减震装置

喷雾干燥塔

矽尘、高温

窑炉

高温

3  分项评价结论

总平面布局评价结论:该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同时确保了功能区防护距离符合规范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评价: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建筑卫生学评价:拟建项目的采光、照明、通风、微小气候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检查表法分析,该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配置的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该拟建项目按照类比项目配备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分析,该拟建项目拟设有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辅助用室评价:该拟建项目拟建项目生产厂房已设置厕所、休息室、更/存衣室、盥洗室、宿舍、食堂,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评价:该拟建项目拟制定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并建立职业安全监督制度,符合《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的要求。

综合性评价结论:本评价从法律法规符合性对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进行了评价,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  评价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及对该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该拟建项目只要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切实地落实本报告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完善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在项目投产运行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该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国家、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建议措施

3  个人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1)建议项目建成投产后参照类比项目为工人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为矽尘作业人员配备KN95以上防尘口罩,为噪声作业人员配备SNR31dB(A)的防护耳塞

2个体防护作为保障作业人员免受职业病危害的最后防线,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使用时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公司应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同时,还应加强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现场正确使用与佩戴

4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4.1 制订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含有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内容包括天然气泄漏中毒事故的处理高温中暑处理措施等,在天然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机、烧成区设置天然气报警装置,天然气进气处设置自动切断阀和手动切断阀(具体设置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执行),配备担架和高温中暑应急药品,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危险废物储层库设置应急通风设施。

4.2设立应急撤离通道的同时,应设立醒目的撤离通道方向指示牌及应急照明设施,并为方向指示牌设置照明设施;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第十七条,该公司需在锅炉房和蒸压区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现场急救用品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天然气锅炉房设置报警装置,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响应制度,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加以完善。

5  辅助用室补充措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规定:男厕所:劳动定员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1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加50人增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女厕所:劳动定员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1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加30人增设1个蹲位。按规范设置男、女厕所。

6  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6.1 该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数的员工安排全员体检。

6.2 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一人一档

7  其它补充措施

7.1 该拟建项目应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金进行概算并细化,主要包括:专项经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费、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职业病专项投资的要求。

7.2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在生产车间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3该拟建项目拟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制定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议该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完善职业卫生制度,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并从执行和资金上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将职业危害降到最低。

8  告知性建议

8.1 该拟建项目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7〕第90号令),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严格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责任,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等工作。

8.2 在该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完成后,该企业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等相关工作。

8.3 在该拟建项目竣工完成后,该公司需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a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b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c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

d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8.4在该拟建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包含作业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其防护措施等内容,并进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