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该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60),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该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结合该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防护设施等相关内容,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塑料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一氧化碳、氨、硫化氢、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其中,其他粉尘(塑料粉尘)、苯、甲苯、二甲苯、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对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结论如下: 1)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功能分区明确,生产组织方便,流程顺畅,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2)该项目生产设备依照工艺流程及要求进行布局,物流合理、便捷,功能划分明确;将有职业病危害工序、产生不同职业病危害工序、无职业病危害工序进行合理布局,有效地避免了工种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满足生产和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 3)该项目工艺先进,工艺流程、劳动组织和制度基本合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正确,运转正常,能起到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的作用,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塑料粉尘)、一氧化碳、二氯甲烷、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经现场调查,3个作业岗位接触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说明该项目设置的粉尘防护设施行之有效;4个作业岗位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1个岗位接触二氯甲烷浓度、1个岗位接触一氧化碳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说明该项目设置的毒物防护设施行之有效;9个作业岗位接触噪声强度和1个岗位个体噪声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说明该项目设置的噪声防护设施行之有效。 5)该项目制定有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制订的管理制度合理可行,管理体系运行正常,配置的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相关要求。从现场调查情况看,该公司防护用品按月发放,现场佩戴情况良好,该公司有关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要求。 6)该项目建筑结构合理,考虑了保暖、通风、照明和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有关要求; 7)该项目辅助卫生用室设置齐全,其设施数量与位置分布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能够满足工人生活和保健的需求; 8)该项目有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备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运行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9)该项目采用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合理、规范,选择的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的技术资质,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的有关规定;安排120名作业人员针对粉尘、苯系物、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安排进行复查和重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辅助卫生用室完备。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若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是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