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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湖北小糸车灯有限公司年产前大灯750千套、尾灯1350千套建设项目二、三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335次 发布时间:2019-01-07

湖北小糸车灯有限公司年产前大灯

750千套、尾灯1350千套建设项目

二、三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湖北小糸车灯有限公司年产前大灯750千套、尾灯1350千套建设项目二、三期工程

建设单位

湖北小糸车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孝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特1号

项目简介

年产前大灯750千套、尾灯1350千套的生产能力

企业联系人

刘世荣

项目负责人

朱辉

报告编制人

余佶特、管维庆

调查人员

余佶特、管维庆

调查日期

2018.09.07

采样人员

戴恒、欧阳庆

采样日期

2018.09.07-2018.09.09

检测人员

吴笛、赵露

建设单位陪同人

范卓臻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较重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该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60),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该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结合该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防护设施等相关内容,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塑料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一氧化碳、氨、硫化氢、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其中,其他粉尘(塑料粉尘)、苯、甲苯、二甲苯、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对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结论如下:

1)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功能分区明确,生产组织方便,流程顺畅,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2)该项目生产设备依照工艺流程及要求进行布局,物流合理、便捷,功能划分明确;将有职业病危害工序、产生不同职业病危害工序、无职业病危害工序进行合理布局,有效地避免了工种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满足生产和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

3)该项目工艺先进,工艺流程、劳动组织和制度基本合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正确,运转正常,能起到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的作用,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塑料粉尘)、一氧化碳、二氯甲烷、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经现场调查,3个作业岗位接触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说明该项目设置的粉尘防护设施行之有效;4个作业岗位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1个岗位接触二氯甲烷浓度、1个岗位接触一氧化碳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说明该项目设置的毒物防护设施行之有效;9个作业岗位接触噪声强度和1个岗位个体噪声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说明该项目设置的噪声防护设施行之有效。

5)该项目制定有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制订的管理制度合理可行,管理体系运行正常,配置的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相关要求。从现场调查情况看,该公司防护用品按月发放,现场佩戴情况良好,该公司有关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要求。

6)该项目建筑结构合理,考虑了保暖、通风、照明和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有关要求;

7)该项目辅助卫生用室设置齐全,其设施数量与位置分布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能够满足工人生活和保健的需求;

8)该项目有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备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运行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9)该项目采用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合理、规范,选择的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的技术资质,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的有关规定;安排120名作业人员针对粉尘、苯系物、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安排进行复查和重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辅助卫生用室完备。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若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是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建议措施

1 防尘、毒补充措施

1.1 该项目天然气锅炉在异常情况下,可能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公司配备一氧化碳报警器,同时应加强防护。

1.2 本次评价检测是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情况下进行的,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若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正常开启,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为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建议该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常开启,严禁在防护设施未开启情况下进行作业。

2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2.1 该公司应严格落实《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制度》对于已制定的针对夏季高温中暑、喷涂溅入眼睛等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演练及相关记录。

3 职业健康体检补充措施

3.1 该项目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49号令)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人数应体检全面,体检项目及周期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执行。如在岗期间人员接触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需体检情况见表。

 在岗期间人员接触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情况一览表

危害因素

必检项目

选捡项目

体检周期

其他粉尘

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

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2-31

噪声

纯音气导听阀测试、心电图、

纯音气导听阀测试、声导抗、耳声发射、听觉诱发电反应测试

21

苯、甲苯、二甲苯

血常规(注意细胞形态及分类)、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肝脾B

尿反反粘糠酸测定、尿酚、骨髓穿刺

11

4 个体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4.1 该项目个体防护用品配备齐全,管理规范,但仍需并定期检测个体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有效性;同时,加强有关职业病个体防护防护的教育培训和现场使用情况的监督,保证个体防护用品取得良好的防护效果。

5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5.1 该项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职业病防治规划,并按规划进行实施,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时间、实施内容及实施进度等。

5.2 该项目应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第二十条的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5.3 该项目应该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浓(强)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5.4 该项目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该矿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片、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档案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