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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危废品贮存库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479次 发布时间:2018-12-30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危废品贮存库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危废品贮存库项目

建设单位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福源路三江产业园1号厂房南侧

项目简介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34平米危废品贮存仓库和废屑库

企业联系人

王煜

项目负责人

杨建雄

报告编制人

杨欢、管维庆

调查人员

余佶特、管维庆

调查日期

2018.06.28

采样人员

郑磊、欧阳庆

采样日期

2018.06.28-2018.06.30

检测人员

吴笛、张乐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王煜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较重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该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中的其他仓储业(G5990,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判断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类别为第四大类交通运输、仓储业中的仓储业,结合该项目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进行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有机粉尘、泥土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硫化氢氢氧化钠、铬酸盐、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甲醛、丙酮、溶剂汽油、乙酸、硫酸、磷酸、乙醇、甲醇、煤油、机油、润滑油、电火花油、淬火油、硝酸。该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

通过对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结论如下:

1)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流程顺畅,能满足储存和运输的需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为非生产型企业,项目建成后主要用来贮存危废品,不涉及生产,无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本次不做评价

2)根据项目的危废品储存特点,该项目危废品储存过程中存在的毒物采取了相应的防护设施及措施(详资料性附件F5.2章节),这些防护措施设置正确、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减弱了作业人员直接接触毒物的机会和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经现场调查,本次对危废品贮存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说明危废品仓库危废品储存过程中采取的防毒防护措施有效防护效果能满足降低危废品仓库储存过程中产生毒物浓度的要求

4该项目有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制订的管理制度合理可行,管理体系运行正常,配置的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

5)该项目危废品贮存仓库充分考虑了通风、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有关要求

6)该项目危废品贮存库车间卫生特征为3级。该项目辅助用室设置齐全,其设施数量与位置分布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能够满足工人生活和保健的需求

7该项目依托三江产业园已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备有专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运行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8)该项目未组织利旧员工针对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等物质进行相应职业健康体检。该公司应依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职业健康体检

综上所述,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管理较为规范,辅助用室完备,职业健康监护还需完善,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若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是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建议措施

1 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

1.1 建议该项目完善危废品仓库管理制度,危废品库设专人管理,除正常作业(危废品进出时),其他时间应关闭上锁。

1.2 建议该项目危废品库危废物应密闭储存,涉及废胶桶、瓶、罐应密封盖好,减少有害物质挥发。

1.3 建议各危废品贮存区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加大通风换气量,正常贮存过程中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危废品泄露过程中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机械通风装置白天应正常开启,晚上根据需要进行开启或关闭。

1.4 建议在废酸、废碱、强酸包装桶储存区域设置紧急冲淋洗眼装置,水压为0.20.7Mpa,连接清水,其服务半径应在15米内,保证使用者直线到达装置的时间不超过10s,且周边无障碍物。喷淋洗眼装置的四周应有醒目的标志,告知使用者喷淋洗眼装置的位置和用途。建议每周启动一次装置,同时设置洗手设施,并定期对装置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做好相关检维修记录。

2 个体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2.1 个体防护作为保障作业人员免受职业病危害的最后防线,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可减小职业病危害,建议该项目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企业还需加强有关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教育培训,并加强现场有关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

2.2 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现场监管,教育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进入危废品库之前应佩戴好防毒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严禁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进入仓库作业。

3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3.1 该项目应依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号)第二十条的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2 该项目应需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的有关规定,在该项目正式运行投产之日起30日内,将公司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浓(强)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具体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予以落实。

3.3 该公司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49号令)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数应全面。如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要求见下表。

  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情况汇总表

危害因素

必检项目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肝脏B超、肺功能,胸部X射线摄片、血嗜酸细胞计数

3.4 建议该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并从执行和资金上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将职业危害降到最低。

3.5 该公司应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加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对于新员工,教育培训内容应侧重于危废库房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急救常识和急救方法、危害标示识别、事故应急报告程序、疏散路径和应急救援演练等,并组织相应考核

3.6 该项目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该矿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片、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档案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