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该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中的其他仓储业(G5990),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判断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类别为第四大类交通运输、仓储业中的仓储业,结合该项目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进行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有机粉尘、泥土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硫化氢、氢氧化钠、铬酸盐、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甲醛、丙酮、溶剂汽油、乙酸、硫酸、磷酸、乙醇、甲醇、煤油、机油、润滑油、电火花油、淬火油、硝酸。该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 通过对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结论如下: 1)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流程顺畅,能满足储存和运输的需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为非生产型企业,项目建成后主要用来贮存危废品,不涉及生产,无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本次不做评价; 2)根据项目的危废品储存特点,该项目对危废品储存过程中存在的毒物采取了相应的防护设施及措施(详资料性附件F5.2章节),这些防护措施设置正确、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减弱了作业人员直接接触毒物的机会和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经现场调查,本次对危废品贮存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说明危废品仓库危废品储存过程中采取的防毒防护措施有效。其防护效果能满足降低危废品仓库储存过程中产生毒物浓度的要求; 4)该项目有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制订的管理制度合理可行,管理体系运行正常,配置的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 5)该项目危废品贮存仓库充分考虑了通风、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有关要求; 6)该项目危废品贮存库车间卫生特征为3级。该项目辅助用室设置齐全,其设施数量与位置分布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能够满足工人生活和保健的需求; 7)该项目依托三江产业园已有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备有专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运行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8)该项目未组织利旧员工针对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醛、硫酸、氢氧化钠等物质进行相应职业健康体检。该公司应依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职业健康体检。 综上所述,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管理较为规范,辅助用室完备,职业健康监护还需完善,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若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是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