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人:游 伟 1387187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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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奥化表面工程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 武汉奥化表面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 | 武汉奥化表面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建设地址 | 应城市长江埠发展大道1号(华瑞工业园内) | ||||||||||||||||||||||||||||||||||||||||||||||||||||||||||||||||||||||||||||||||||||||||||||||
项目简介 | 该公司具备生产硫酸盐镀锌添加剂800t/a,钾盐镀锌添加剂和锌盐镀锌添加剂共计1000t/a,钝化剂200t/a,及少量枪黑色添加剂、镀铬添加剂、镀镍添加剂、除油剂、封闭剂、酸铜添加剂。 | ||||||||||||||||||||||||||||||||||||||||||||||||||||||||||||||||||||||||||||||||||||||||||||||
企业联系人 | 郭兆辉 | ||||||||||||||||||||||||||||||||||||||||||||||||||||||||||||||||||||||||||||||||||||||||||||||
报告编制人 | 管维庆、熊保国 | 报告审核人 | 张晶 | ||||||||||||||||||||||||||||||||||||||||||||||||||||||||||||||||||||||||||||||||||||||||||||
现场调查人员 | 管维庆、熊保 | 调查日期 | 2018.07.29 | ||||||||||||||||||||||||||||||||||||||||||||||||||||||||||||||||||||||||||||||||||||||||||||
现场采样人员 | 龚遂、刘国兵 | 采样日期 | 2018.07.29-2018.07.31 | ||||||||||||||||||||||||||||||||||||||||||||||||||||||||||||||||||||||||||||||||||||||||||||
实验室检测人员 | 张乐、吴笛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郭兆辉 |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 严重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该公司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得出如下结论。 武汉奥化表面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见表12-1。 表12-1 该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分类,该公司为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9)。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监总安健[2012]73号)的相关标准,判断该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类别为“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结合该企业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确定该企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有落实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职业病危害申报等;辅助用室设置情况符合要求;企业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已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但该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需进一步完善,还应制定针对高温中暑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与员工签订合同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合同告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该公司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进而降低职业病危害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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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措施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武汉奥化表面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综合分析,针对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防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1、该公司大部分工序均采用密闭化、管道化生产设备,建议该公司定期对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的密封性进行检查、维护,投料及观察口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防止有害物质外溢。 2、建议该公司干粉车间设置局部吸尘罩和通风装置,改善作业场所工作环境。 3、该公司对储罐、反应釜、收集池等地点进行清理时,部分属于受限空间作业,可能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急性中毒或窒息事故,应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同时严格遵守作业“先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和氧含量报警器,避免窒息等急性事故。同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并在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中增添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应急处理预案。 4、该公司设备维修频率较低,但生产车间内管道、反应釜等设备较多,且集中布置,不利于设备检维修时的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电焊烟尘等毒物扩散。建议该公司编制《设备检维修岗位操作规程》,并为该岗位工人配备齐全的个体防护用品,如焊工面罩、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用于设备检维修时的电焊作业。 5、本次评价是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自动化、密闭化)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该公司所设置的各项防护设施均能对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防护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十分重要,建议公司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6.针对高温作业采取以下防暑降温措施 技术措施: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合理布置热源,尽量将热源布置于车间外面;以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布置于天窗下面;以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下风侧;热源采取隔热措施;工作地点易于降温等。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隔热。采取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等进行通风降温,有条件的场所安装空调设施。 保健措施:①供给高温作业人员含盐饮料和补充营养,每人每天3-5升含盐饮料,饮料含盐量以0.15%~0.2%为宜。②加强个体防护,为高温作业人员配备高温防护服、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鞋盖、护腿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短时间在较高温度的场所作业可穿冰背心(如消防员)。③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排出职业禁忌症。④组织措施:加强领导、改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高温作业标准。在炎热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加强轮换作业,保证高温作业人员夏季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 1、该公司应为干粉车间作业人员配备KN90防尘口罩。 2、该公司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发放到现场佩戴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确保其有效性;加强有关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领用者应在个人用品发放台帐上签字,不得代领代签。 1、该公司在生产车间和危化品库内设置有有害气体(甲醇)报警装置及洗眼器等,建议该公司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检维修及检定工作,并做好记录。 2、该公司在办公室内设置应急救援药箱一套,为了更好地保证发生事故时,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建议该公司在生产车间休息室内增设应急救援药箱一套,并定期检查各类药品的使用期限,及时更新,保证其有效性。 3、该公司已制定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建议该公司应针对高温中暑等急性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4、该公司在生产车间设置有应急救援器材柜,包括防护服及自给式呼吸器各2套,建议该公司在该区域张贴相关的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工人(特别是新员工)学习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相关急救常识、急救方法等。 1、用人单位在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的同时,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及时给与进一步明确诊断,并对明确诊断的职业病的劳动者应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安监部门。 2、建议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劳动者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3、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中的二级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及早发现职业损害,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该厂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的有关规定,每年组织工人实施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情况的职业健康检查,且体检率需达到100%,同时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开展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检查结果。评价期间,该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有机粉尘(按一般毒物检查)、甲醇、环氧氯丙烷、高温,但该公司在其他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烯酸、盐酸、硫酸及三氧化硫、碳酸钠、氢氧化钠,因此该公司的职业健康检查具体要求见下表。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周期等一览表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建议该公司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2、用人单位应进一步落实《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在作业场所补充完善警示标识、公告栏、告知卡的设置,具体设置情况见表13-2。 表13-2 重点区域需要补充职业卫生告知牌和警示标识
3、每年财政预算时单独列支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包含的内容见表。 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一览表
编制(签字): 审核: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4、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加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对于新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教育培训内容应侧重于设备操作、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急救常识和急救方法、危害标示识别、事故应急报告程序、疏散路径和应急救援演练等。 5、该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的有关规定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6、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该公司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片、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档案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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