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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胜华商贸有限公司光大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 汉川胜华商贸有限公司光大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 | 汉川胜华商贸有限公司光大加油站 | ||||||||||||||||||||||||||||||||||||||||||||||||||
项目建设地址 | 汉川城区至武荆高速公路连接线川刘公路左侧刘隔镇小兴村 | ||||||||||||||||||||||||||||||||||||||||||||||||||
项目简介 | 9台加油机(双枪单油品),4个储油罐,其中汽油罐2个(350m3/个),柴油罐2个(30m3/个),汽油年销售量900吨,柴油年销售量1200吨 | ||||||||||||||||||||||||||||||||||||||||||||||||||
企业联系人 | 付惠君 | ||||||||||||||||||||||||||||||||||||||||||||||||||
报告编制人 | 肖强、熊保国 | 报告审核人 | 张晶 | ||||||||||||||||||||||||||||||||||||||||||||||||
现场调查人员 | 肖强、熊保国 | 调查日期 | 2018.05.28 | ||||||||||||||||||||||||||||||||||||||||||||||||
现场采样人员 | 龚遂、刘国兵 |
| 2018.05.28-2018.05.30 | ||||||||||||||||||||||||||||||||||||||||||||||||
实验室检测人员 | 张乐、吴笛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计诚 |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 一般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汉川胜华商贸有限公司光大加油站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得出如下结论。 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见表1-1。 表12-1 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T 4754-2017)标准分类,汉川胜华商贸有限公司光大加油站划分为机动车燃料零售业(F5264),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规定,该加油站为第三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第二类“燃气生产与供应业的燃气供应”,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项目。 依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结合项目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结果及用人单位使用的原辅料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检测结果标明各岗位溶剂汽油检测浓度均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内,综合判断,故本次评价报告认为该加油站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该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工作场所设置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设置情况符合要求;企业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已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控制作用。但该公司总体布局不合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到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为作业人员配备空气呼吸器。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进而降低职业病危害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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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措施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汉川胜华商贸有限公司光大加油站现场检查、综合分析,针对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防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1、该加油站管道及连接口密闭情况应设专人经常检查,定期维护,确保管道及连接口处于正常、有效的工作状态,并做好检维修记录。 2、该加油站清罐作业时,易发生油品中毒及窒息等事故,应遵循“先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和便携式氧气报警器,避免油品中毒及窒息。同时,制定清罐作业指导书,并在该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中增添清罐作业相关应急处理预案。 3、该加油站应严格落实《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制度》,应详细制定针对汽油、柴油急性入眼、皮肤沾染以及急性中毒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做好应急救援的演练及相关记录。 1、该加油站加油工在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下可引起汽油泄露,造成燃烧爆炸和窒息等置业应急危害,建议加油站为员工配备空气呼吸器。 2、该加油站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确保其有效性;加强有关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领用者应在个人用品发放台帐上签字,不得代领代签。 1、用人单位在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的同时,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及时给与进一步明确诊断,并对明确诊断的职业病的劳动者应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建议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劳动者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3、该加油站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选择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每年为全部接害人员针对溶剂汽油等毒物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具体要求见下表。 该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要求一览表
1、该加油站需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检测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2、该加油站需按照《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包括购买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费用的表格清单。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建议该加油站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 4、该加油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每年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并根据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时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等。 5、该加油站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浓(强)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再次进行申报,完善申报内容,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的申报。 6、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该加油站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该加油站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片、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档案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7、建议该加油站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并从执行和资金上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将职业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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