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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一万吨/年造纸法再造烟叶就地技改项目-锅炉房搬迁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278次 发布时间:2018-06-07

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

一万吨/年造纸法再造烟叶

就地技改项目-锅炉房搬迁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一万吨/年造纸法再造烟叶就地技改项目-锅炉房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湖路132号新业薄片公司厂区内

项目简介

核定产能为10000吨/年。

企业联系人

李栓

项目负责人

涂亦红

报告编制人

余佶特、杨建雄

现场调查人员

——

调查日期

——

现场采样人员

——

采样日期

——

现场检测人员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较重

评价结论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

该拟建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划分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判断该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较重的建设项目。

2  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拟建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烷、一氧化碳、硫酸、氢氧化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其中,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该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3  分项评价结论

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检查表法分析,该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配置的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检查表法分析,该拟建项目配备的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分析,该拟建项目拟设有消防栓和应急通道,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综合性评价结论:本评价从法律法规符合性对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进行了评价,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  评价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及对该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该拟建项目只要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切实地落实本报告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完善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在项目投产运行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该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措施

根据该拟建项目提供的资料,从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平面布置等均体现了防治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措施内容;但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情况在上述资料中不够明确,为使项目建成运行达到更好的职业病的防治效果,本评价参照类比项目、结合该拟建项目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果,提出了以下补充建议:

1  防毒补充措施

该拟建项目车间内的防毒设施应设专人经常检查,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排毒系统处于正常、有效的工作状态。同时应设置锅炉间防爆系统,化验室设置通风橱。

2  个人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个体防护作为保障作业人员免受职业病危害的最后防线,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使用时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公司应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同时,还应加强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现场正确使用与佩戴

3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该公司拟设置主要防护设备事故通风设施、报警装置等)

 该公司拟设置主要防护设备事故通风设施、报警装置等)

序号

防护设施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安装地点

主要技术指标

l

防爆型事故屋顶风机

4

风量(m3/h): 9200

全压(Pa):177

转速(rpm):720

噪声(dB):≤70

锅炉间

防爆电机、

静电接地、

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连锁

2

侧壁式排风扇

2

风量(m3/h): 150

噪声(dB):≤55

办公室

3

侧壁式排风扇

2

风量(m3/h): 200

噪声(dB):≤55

女厕所、清洁间

4

侧壁式排风扇

4

风量(m3/h): 500

噪声(dB):≤55

男厕所、工具间、储盐间、化验室

5

侧壁式排风扇

1

风量(m3/h): 1000

噪声(dB):≤55

配电间

6

天花板管道式换气扇

1

风量(m3/h): 400

噪声(dB):≤55

控制室

7

壁式轴流风机

2

风量(m3/h): 1600

全压(Pa):50

转速(rpm):1450

噪声(dB):≤70

水处理间、

除氧间

8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1

锅炉房

9

可燃气体探测系统

1

锅炉区域

3.1 拟建项目主要存在天然气锅炉泄露及爆炸等事故天然气大量泄漏会使局部空气中氧含量降低,引起人员窒息,将天然气锅炉作为重要的监管对象,并制定《天然气锅炉泄露及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建议设置风向标和配备空气呼吸器如遇泄漏人员应及时佩戴空气呼吸器,朝气体泄漏上风向撤离,并定期组织演练,做好演练相关记录。见下表

  该公司应急救援设施设置要求一览表

类别

设置要求

事故通风设施

事故通风换气每小时不小于12

报警装置

可联动启动事故风机;启动锅炉间可燃气体声光报警器

应急救援设施

配备空气呼吸器、设置风向标

通风:工具间、储盐间、除氧间、水处理间设置机械排风,换气次数为≥3/h,锅炉房设事故排风,换气次数为12/h,通风设备均为防爆型,事故风机兼做平时通风,平时换气次数为6/h;卫生间、化验间设机械排风,卫生间换气次数为10-15/h,化验间换气次数为12/h

3.2设立应急撤离通道的同时,应设立醒目的撤离通道方向指示牌及应急照明设施,并方向指示牌设置照明设施;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第十七条,该公司需锅炉间巡检作业区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现场急救用品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响应制度,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加以完善。

4  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4.1该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人数应体检全面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具体要求见下表

 该公司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要求一览表

危害因素类别

体检项目

体检周期

职业禁忌证

一氧化碳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血糖

1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心肌病

噪声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血糖、电测听

2

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分贝;二期和三期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

高温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血糖

1

糖尿病、高血压

5  其它补充措施

5.1 该拟建项目应对操作工岗位高温作业的地点采取局部送风降温措施;同时加强保健措施,炎热季节应供给工人合乎卫生要求的含盐清凉饮料;夏季临时检修设备时应备用移动式冷风机,以满足夏季防暑降温的要求。

5.2该拟建项目应对拟建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进行概算并细化,主要包括:专项经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费、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1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有关职业病专项投资的要求。

5.3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在锅炉间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具体包括噪声、高温等,具体设置要求见下表

4-4  警示标识设置一览表

车间/工种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警示标识

锅炉间

噪声

“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

高温

“当心高温”

5.4该拟建项目拟依托原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制定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议该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完善职业卫生制度,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并从执行和资金上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将职业危害降到最低。

6  告知性建议

6.1 该拟建项目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7〕第90号令),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严格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责任,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等工作。

6.2 在该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完成后,该企业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等相关工作。

6.3 在该拟建项目竣工完成后,该公司需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a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b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c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d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6.4在该拟建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要包含作业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其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6.5 在该拟建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对招聘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或职业病,以合理安排作业岗位。

6.6 在该拟建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该公司需分期对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组织相应防护设施验收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