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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武汉双强管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344次 发布时间:2018-05-08

武汉双强管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武汉双强管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双强管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办事处朝阳路97号

项目简介

年产水泥制品3.83万吨

企业联系人

练小川

报告编制人

管维庆、杨建雄

报告审核人

张信红、张晶

现场调查人员

  管维庆、杨建雄

调查日期

2017.11.06

现场采样人员

 鲁燕、肖强、王丹、万萍萍

采样日期

2017.11.06-2017.11.09

实验室检测人员

赵露、肖强

建设单位陪同人

练小川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严重

评价结论

通过对武汉双强管业有限公司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得出如下结论。

1  分项结论

该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见表1-1

1-1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符合

2设备布局

符合

3.建筑卫生学

符合

4.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部分岗位噪声超标

5.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噪声防护措施不能满足要求

6.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7.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未见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资料

8.个人防护用品

基本符合

部分岗位工人未按要求佩戴

9.辅助用室

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13.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正在进行申报工作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基本符合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未严格落实到位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该公司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分类,该公司为制造业中的水泥制品制造(C3021),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监总安健[201273号),判断该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类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结合该企业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确定该企业为风险类别严重的企业

综上所述,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管理符合要求,辅助用室完备。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该公司依照相关标准在进一步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前提下,其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武汉双强管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综合分析,针对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防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1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议

1粉尘、噪声是该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关键点,本次评价检测结果中2个岗位噪声(芯模生产区振动成型岗位、排水管车间悬辊成型岗位40h等效声级超标,针对该公司存在作业岗位噪声超标的情况,建议该公司针对生产车间噪声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如为设备安装减振基底、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维修等,均能有效阻止噪声、振动产生与传播,降低工人接触噪声强度

2、夏季高温季节。生产车间应正常开启机械通风设施准备充足清凉饮品和防暑药品(藿香正气液等),督促工人按要求饮用。

3该公司厂内设置的部分警示标识牌存在破损、褪色、污渍较多、内容无法清晰辨识等问题,建议该公司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标志牌进行更换,保证其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另外建议该公司在各车间增设“注意防尘”、“噪声有害”、“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戴防护镜”等警示标识。

4本次评价是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该公司所设置的各项防护设施均能对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防护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十分重要,建议公司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2  职业健康监护措施建议

1用人单位在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的同时,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及时给与进一步明确诊断,并对明确诊断的职业病的劳动者应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

2建议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劳动者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3、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中的二级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及早发现职业损害,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该公司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的有关规定,每年组织工人实施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情况的职业健康检查,且体检率需达到100%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经劳动者确认签字,同时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开展体检工作,具体要求见下表。

 该公司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要求一览表

危害因素类别

体检项目

体检周期

职业禁忌证

粉尘

(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煤尘)

后前位 X射线高千伏胸片或数字化摄影胸片(DR胸片)、心电图、肺功能

1

a) 活动性肺结核病;

b) 慢性阻塞性肺病;

c) 慢性间质性肺病;

d)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 ALT

1

a)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b) 已确诊并仍需要医学监护的精神障碍性疾病。

一氧化碳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

3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紫外辐射

a) 症状询问:重点询问有无视物模糊、视力下降,皮肤炎症、疼痛等症状;

b) 体格检查

1) 皮肤科常规检查:注意有无皮疹、皮肤红肿等;

2) 眼科常规检查及角膜、结膜、晶状体和眼底。

2

活动性角膜疾病

高温

血常规、尿常规、血清 ALT、心电图、血糖

1

a) 未控制的高血压;

b) 慢性肾炎;

c) 未控制的甲状腺亢进症;

d) 未控制的糖尿病;

e) 全身疤痕面积20%以上(工伤标准的八级);

f) 癫病。

噪声

纯音气导听阈测试、心电图

1

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3  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措施建议

1、针对本次评价检测结果中2个岗位接触噪声强度超标的情况(具体见本报告第6.3章节)。在现有防护设施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该公司已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噪声耳塞(具体见本报告第9.3章节),建议该公司加强监督有关个体防护用品现场佩戴情况,严禁工人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场所。

2、该公司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发放到现场佩戴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加强有关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领用者应在个人用品发放台帐上签字,不得代领代签。

4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措施建议

1、该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工作场所存在锅炉房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夏季高温中暑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保存相关记录;同时,该公司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协议,确保救援的及时性。

5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1该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水泥粉尘、煤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噪声、一氧化碳、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弧光主要危害因素,其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容忽视,建议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完善并严格执行该公司的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将职业病危害降到最低。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建议该公司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该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每年年初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并根据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时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等。

4、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加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对于新员工和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侧重于设备操作、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急救常识和急救方法、危害标示识别、事故应急报告程序、疏散路径和应急救援演练等。

5、该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的有关规定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6、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该公司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片、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档案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应继续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与评价工作,以便及时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

 

专家评审